1、政策依据:《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2、享受对象:林地使用者。 3、补助标准:8元/年.亩。
4、资金来源:省、市 、县三级匹配。 5、执行时间:一年一次。
6、办理程序:通过林业、财政逐级下达资金,由乡镇财政通过农民补助网“一卡通”兑现给农户。 7、实施单位:林业局、财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思南林业局,0856-7221722,7225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