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健费
来源: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编辑:任光霞  日期:2019-08-20  点击率:703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政策依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 )。

2、享受对象:农村未满14周岁子女及城镇无业居民未满14周岁子女。

3、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40元

4、资金来源:县级匹配

5、执行时间 :一年一次

6、办理程序:每年10月由各乡镇计生办审核上报。

7、实施单位: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思南县财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0856-7230206 7222202 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编辑:任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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