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 )。 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率先小康”工程的意见(铜党办法【2013】14号)。
2、享受对象:农村计生“两户”高考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
3、补助标准:“985工程“院校20000元、“211工程”院校15000元、一本10000元、二本8000元、专科3000元。
4、资金来源:县级匹配
5、执行时间 :一年一次。
6、办理程序:每年7月由对象本人申请并到户籍地计生办出具证明持录取通知书、当年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结扎手术证明)到县卫健局办理。
7、实施单位: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思南县财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0856-7230206 7222202 思南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