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铜地残联﹝2010﹞104号
2、享受对象:所有经县人民医院或县民族中医院五官科检查可以实施手术的白内障55岁以上患者。
3、补助标准:300
4、资金来源:残保金
5、执行时间:未定时
6、办理程序:申请人到当地乡镇、办事处残联领取《贵州省残疾人康复重点工程申请表》并据实填写,经所在村和乡镇、办事处残联盖章,报县残联审批,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到县人民医院实施手术。
7、实施单位:思南县残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0856-7223824县残联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