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思人常发〔2013〕5号 2、享受对象:持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业户口残疾人。 3、补助标准:按合医局当年规定的缴费标准由县人民政府全额缴纳。
4、资金来源:残保金
5、执行时间:每年10月30日以前
6、办理程序:由县残联按照办理《残疾人证》情况,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分别审核补贴对象的身份,最后由县残联统一行文并把符合补贴标准的残疾人名单提供给合医局实施减免。 7、实施单位:思南县残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0856-7223824县残联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