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文物保护
来源:文旅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5-02-13  点击率:264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政策依据:财教[2013]97116369号,[2014]206271号;黔财教[2013]166号,[2014]28118131197号;中宣发[2008]2号。

2、享受对象:人民群众。

3、补助标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批,70%预算指标)46万元,第二批,33.19万元。

4、资金来源:省财政厅。

5、执行时间:20149月至12月。

6办理程序:文体广电新旅局申报。

7、实施单位:思南县文物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08567223144思南县文物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
上一篇:村村通项目
下一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