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黔府办发【2003】97号、黔府发【2009】32号、铜人社通[2014]66号
2、享受对象:全县城镇居民
3、补助标准: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普通人群个人缴费40元,18周岁以上普通人群个人缴费130元;一、二类低保人群(由民政局提供名册)个人缴费20元,其中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民政补助20元,18周岁以上民政补充110元;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个人不缴费,由县民政、县残联补助;中央财政每年每人补助220元、省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40元、市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13.92元、县级财政每年每人补助46.08元。
4、资金来源:个人缴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县级财政、残联补助。
5、执行时间:2009年4月。
6、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思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服务大厅办理。
7、实施单位: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7225028(社保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