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互助幸福院
来源:民政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5-02-13  点击率:241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政策依据:思老龄办〔2014〕1号

 2、享受对象:全县申请设立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村
     3、补助标准:30000元/个

  4、资金来源:市、县财政匹配

     5、执行时间:2013年10月

     6、办理程序:申请村所在地社会事务办上报项目书到县老龄办,再由县老龄办报送市老龄办审批。    

     7、实施单位:民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老龄办  0856-72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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