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19-09-02  点击率:320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政策依据:黔党发[2013]9

2、享受对象:全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3、补助标准:3600/年、人(按照兵龄计算)

4、资金来源:省、县财政

5、执行时间:201111

6办理程序: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

7、实施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优抚股0856-7235560

 

作者:
编辑:管理员,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一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
下一篇:灾后重建
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