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19-09-02  点击率:322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政策依据:黔党发[2012]34

2、享受对象:全县义务兵家庭

3、补助标准:根据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比例对应发放

4、资金来源:县财政

5、执行时间:20121217

6办理程序: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

7、实施单位:退役军人事务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优抚股0856-723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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