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铜府办发[2013]185号、思府办发[2013]286号
2、享受对象:全县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
3、补助标准:按季度发放
年满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年满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4、资金来源:县财政
5、执行时间:2013年10月
6、办理程序:本人持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近期彩照三张到当地社会事务办登记,社事办造册报县老龄办,由民政局、老龄办核实后行文。
7、实施单位:民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老龄办0856-722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