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2013年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黔财建〔2014〕373号)
2、享受对象:年检合格、且捕捞作业中遵纪守法,没有违章记录,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渔业船舶船主;同时“渔业船舶船员证、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船舶登记证及渔业捕捞许可证”等四证齐全。
3、补助标准:3598.34元/艘
4、资金来源:贵州省财政厅
5、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1日
6、办理程序:对符合享受对象的渔业船舶船主进行审核合格→按所辖区域监管的渔船予以公示→船主签名→县渔政站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将资金足额拨付到每个船舶主卡上。
7、实施单位:思南县畜牧发展中心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 7226625(思南县渔政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