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黔发改投资【2014】1405号、黔财农【2014】169号
2、享受对象:有意愿建设沼气池的农户
3、补助标准:2450元/户(含水泥、挖坑、砂石、灶具及器材管件、技工工资等)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5、执行时间:2014年10月
6、办理程序:农户申请,由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沼气生产工施工,经农牧科技局验收合格后,提供发放名册给县财政局,财政局根据名册将补助资金下拨相应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财政所通过“一卡通”账户兑付给农户。
7、实施单位:县农牧科技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县农牧科技局办公室 722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