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贵州省农委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计〔2014〕54号)。
2、享受对象: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以2014年8月统计的数据为准)的养殖农户(规模场、企业、合作社),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肉牛养殖户中满足条件的280户养殖农户(规模场、企业、合作社)。
3、补助标准:符合补助对象的养殖户,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原则上每新增1头犊牛补助1000元。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5、执行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
6、办理程序: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畜牧站统计、核查、上报、公示基础母牛→县级实地核定基础母牛→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畜牧站登记(建卡)基础母牛→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畜牧站核定公示上报新增犊牛→县级核定新增犊牛→县级财政兑现补助。
7、实施单位:28个乡(镇)、社区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农村服务部(畜牧兽医站)。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思南县畜牧技术推广站:0856-722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