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两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缴个人缴费部分
来源: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任光霞  日期:2015-02-13  点击率:696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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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1、政策依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 )  

2、享受对象: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计生“两户”和子女死亡的计生无孩户夫妻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3、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代缴220元

4、资金来源:县级匹配

5、执行时间 :一年一次

6、办理程序:每年10月由各乡镇计生办审核上报。

7、实施单位: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思南县财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0856-7230206    7222202   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任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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