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 )
2、享受对象: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两户”夫妻和子女死亡的计生无孩户及16周岁至22周岁的农业户口子女(不含在校生)。
3、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元
4、资金来源:省、市 、县三级匹配
5、执行时间 :一年一次
6、办理程序:每年10月由各乡镇计生办审核上报。
7、实施单位: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思南县财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0856-7230206 7222202思南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