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来源: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任光霞  日期:2015-02-13  点击率:532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政策依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 )  

2、享受对象:城镇办理独生子女证且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满60周岁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3、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4、资金来源:省、市 、县三级匹配

5、执行时间 :一年一次

6、办理程序:每年1月由对象本人申请,村级调查核实并公示,二月乡级核查并公示 ,三月县级审核上报

7、实施单位: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思南县财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0856-7230206   7222202 思南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编辑:管理员,任光霞
上一篇:农村计生“两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下一篇: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