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发改社会[2011]1673号、黔广办字[2012]54号、思府办发[2012]149号
2、享受对象:农户
3、补助标准:中央、省、市各级按比例以设备形式配发,受益农户自筹100元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
5、执行时间:2012.3
6、办理程序:农户凭身份证到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办理
7、实施单位:思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县广播电影电视站0856-723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