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清障护航
来源: 作者:邓 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4-08-16 点击率:109 [我要打印] [关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吹响了新时代新征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时代号角,开启了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纪检监察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使命,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自觉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切实以高质量监督执纪执法保障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强化政治监督,校准改革方向。政治监督是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决定》提出了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覆盖方方面面,涉及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各层级职责和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决定》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精准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找准找实政治监督着力点和切入口,不断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围绕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提出的重要政策、部署的重点工作,紧盯各单位(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调研督导、研判分析、督促整改等多种形式,压实改革责任,及时发现纠正推进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误差、偏差、落差等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坚决惩治钻改革空子为小团体谋私利,巧取豪夺、暗度陈仓等违纪违法行为,以严明纪律确保改革不偏向、不走样。
深化正风反腐,扫除改革障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是政治工作,也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要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问题,以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扫清改革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要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惩处群众深恶痛绝的“蝇贪蚁腐”,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为党中央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改革举措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以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严管厚爱,凝聚改革合力。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落实,关键在于人。《决定》要求“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正确执纪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有力有效服务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一方面,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什么阶段,执纪从严就要跟进到什么阶段,严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依据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执纪执法,以刚性的纪法约束,真正树立起党纪法规不可触碰的权威性。同时,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党员干部明方向;另一方面,要把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结合起来,把好监督执纪执法尺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正确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胆容错纠错,让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力度,又感受到组织的温度,最大限度激发干部改革攻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