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时的贪欲作祟,我辜负了组织和村民们的信任,违规套取了扶贫项目资金,现在想起来真是太后悔了。”近日,文家店镇群山村村支书田某在收到处分决定时懊悔不已。
此前,思南县文家店镇纪委在群山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时,村支书田某信誓旦旦地向检查组介绍道,“这是我们村合作社2019年组织群众实施的花椒产业扶贫项目,使用扶贫资金采购花椒苗、肥料,购买割草机、旋耕机等设施设备,有严密的采购方案、监管制度……”。
检查组在听取介绍并清点有关设施设备后,与项目材料比对,发现旋耕机实际数量与报账资料中的数量不一致,也没有其他能够证明农机已经报废的资料。
“这个项目从物资购买、建设实施到后期管护都是由该村支书田某和村主任王某一手操办。”细心的检查组人员反复查看花椒项目资料,发现了问题的端倪。
检查组在认真分析研判后,对田某、王某采购农机的零售店开展外围调查,在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后,找到两人再次谈话。
“在这个项目中我们没有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设备确实是在正常使用下报废了。”起初,田某、王某两人郑重向检查组成员承诺道。
“请解释一下这份农机退货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已退货的农机费用仍然打到田某的银行卡上?”
……
面对大量的事实证据,两人突然哑口无言,
检查组乘胜追击,马上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通过明纪释法、讲清利弊,最终二人交代了自己通过伪造售货清单虚开发票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的事实。
经查实,当年为了套取花椒基地项目资金,田某在农机设备通过验收后,将其中一台除草机和一台旋耕机退回了农机零售店,并且两人共同商议以王某私人购买的水管冒充项目中所需水管,待验收结束后将水管收回并虚开发票套取项目资金,田某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1500元、王某套取扶贫项目资金3600元。
鉴于田某、王某认真悔过,能够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并及时退缴了所有违纪违法所得,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诫勉谈话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