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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曝光台(第四期)
来源:铜仁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作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2-06-06  点击率:519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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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铜仁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为扎实开展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形成教育提醒常态化、查处震慑常态化、通报曝光常态化,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铜仁市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将在今年集中整治期间,开设“曝光台”,不定期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查处从严、问责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针对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酒驾醉驾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的情况,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村干部、农村党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曝光如下。


1.江口县凯德街道明星村党总支副书记张建华酒驾问题。2022年2月24日,张建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73.86mg/100ml,被给予罚款10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张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万山区大坪乡瓮岩村驻村干部严彪酒驾问题。2022年3月4日,严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21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严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沿河县沙子街道新沙社区党员袁铭洪酒驾问题。2022年3月14日,袁铭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47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袁铭洪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隐瞒其中共党员身份,2022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沿河县沙子街道金龙村党员刘兴发酒驾问题。2022年3月14日,刘兴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46mg/100ml,被给予罚款154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刘兴发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隐瞒其中共党员身份,2022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沿河县沙子街道偏岩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飞酒驾问题。2022年4月19日,李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40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李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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