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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0-10-13  点击率:1105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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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熊兴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熊兴云在县乌江一桥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0.5万元。20204月,熊兴云还存在其他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资金0.5万元收缴。

2.县五峰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周宗庆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领取兼职公司加班出差补贴问题。20145月,周宗庆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0.5万元;20171月,周宗庆在县府后街,收受思南康达中西药业有限公司安排给周宗庆的加班出差补贴现金2万元。20203月,周宗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2.5万元收缴。

五一”假期将至,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教育提醒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聚焦违规使用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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