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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0-10-13  点击率:787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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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思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危险物品监管中队中队长刘永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刘永松在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危险物品监管中队中队长期间,分9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4.5万元人民币(以下同币种)20201月,刘永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所涉违纪资金4.5万元收缴。

2.思南县农业资源区划研究中心工作员杨胜越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828日,杨胜越子杨某以女儿满月为由操办酒席,杨胜越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口头通知单位同事吃酒,并收受同事礼金6600元。20202月,杨胜越受到警告处分,其所涉违纪资金6600收缴。

3.思南县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安全监督股副股长贾明强违规出入涉嫌涉黄场所、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88月至11月,时任思南县城市管理局五中队中队长贾明强先后两次出入涉嫌涉黄场所,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价值2000元南京牌香烟2(每条1000元)。20203月,贾明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品折价2000元收缴。

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饬四风形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切实从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各级党组织要从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夯实主体责任,以担当作为涵养作风建设新气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督首责,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酒席等易发多发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同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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