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巩固我县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工业和商务局副局长、大坝场镇明星村驻村干部方尔发作风漂浮问题。2020年1月26日,县委办印发《关于取消春节休假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不含各类学校)提前结束春节休假,从1月27日零时起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保持电话畅通,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各驻村工作队成员于1月27日12:00前到村开展工作。1月27日至1月31日,方尔发无故未到岗履职。2020年2月,方尔发受到记过处分。
2.县公安局青杠坡派出所民警干正会出警处置不力问题。2020年2月22日,梁某某因家庭矛盾电话报警,青杠坡派出所民警干正会到现场处置,未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在没有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下仍让矛盾纠纷比较尖锐的梁某某及其丈夫同乘一辆车,最终发生“2·22”命案。2020年5月,干正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工作员陈亮治理农村公路隐患不及时问题。陈亮负责测算道路隐患治理资金等工作。2019年1月,文家店镇交管站将文家店至本庄路段作为无安全防护措施的隐患问题上报给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工作员陈亮,陈亮未向分管领导汇报,也未督促文家店镇交管站规范填报隐患台账,将该路段隐患问题作为无效数据处理,导致该路段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治。11月8日,文家店镇发生一起3死1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20年5月,陈亮受到警告处分。
4.大河坝镇勤俭村村委会主任、勤俭村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简乐明公款私存并挪用问题。2020年1月20日,简乐明将大河坝镇勤俭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资金2万元转入个人账户;1月24日,简乐明将其中的5000元取出交给其妻用于支付农村POS机助农取款业务。3月3日,简乐明将转入到个人账户的2万元还回合作社对公账户。2020年3月,简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有的处警不力,有的驻村帮扶不扎实,有的利用职务挪用公款,发生在行政执法、扶贫项目、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公共设施日常维修维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都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自警、自重、自省、自律。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和任务,紧盯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