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思南县纪委监委对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思南县大河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符青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符青峰在任大河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期间,大河坝镇孙家岩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凡喜,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对收缴的村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共计1300元未上交镇财政,私自占为己有。2018年9月20日中共大河坝镇委员会给予孙凡喜党内警告处分。符青峰同志作为大河坝镇时任新农保分管领导,应负领导责任,现予以全县通报。
二、思南县职校副校长邓崇敬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邓崇敬在任思南县职校副校长期间,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思南县中等职业学校原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李希宁,在负责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带队工作中,多次收受用人单位好处费共计2.94万元。2018年12月13日,李希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崇敬同志作为县职校时任招生就业办分管领导,应负领导责任,现予以全县通报。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较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