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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18-12-18  点击率:840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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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近日,思南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思南县塘头镇沙坝村党支部委员吴家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6月,时任塘头镇沙坝村支部书记吴家皇,在该村实施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过程中,因4户危改户无力自行实施危房改造,吴家皇与时任村主任戴某某商议,将无力自行实施的4户危改承包给张某某代为实施,危改验收后,张某某获得危改补助金,201612月,吴家皇收受张某某好处费1000元。20181121日,吴家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思南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督导室主任李希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5月至20168月,李希宁在任思南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期间,负责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带队工作,多次收受用人单位好处费共计2.94万元。20181213日,李希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节假日是“四风”问题的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从通报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做到警钟常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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