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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18-05-25  点击率:646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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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思南经开区纪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思单位党委: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增强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思南县长坝镇安监站站长胡安雄违规收取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长坝镇安监站站长胡安雄收受该镇采石场老板秦xx、周x的拜年礼金人民币1000元、200元,共计人民币1200元;同时胡安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2月28日,中共思南县长坝镇委员会给予胡安雄党内警告处分,对其所涉违纪资金人民币1200元予以收缴。

2、思南县双塘街道桃园社区会计杨昌奎在家中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8年2月,杨昌奎在任桃园社区会计期间,在家中违规操办新房入住酒席,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9日,中共双塘街道工作委员会给予杨昌奎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职工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严格自律,自觉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抵制违规操办酒席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中共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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