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四、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纪委机关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县监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接受县政府的领导。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 省政府、省监察厅、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推进县直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党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党组织及县管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街道) 政府及其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订全县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六)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法规问题的调查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意见。
(七)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制订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八)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街道)纪委领导班子人选;考察提出派驻县直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任免和报批;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室、宣传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下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思南县民生监督联络中心)。县委工作部门中共思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为正科级行政单位。2016年3月按照市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28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编制69人,其编制在各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县纪委监察局预算。
第二部分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如下:
表二、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如下:
表三、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如下:
表四、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如下: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37.7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80.94万元,同比下降16.2%,主要原因是2017年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县社保局统一发放,网络运行维护经费减少、28个民生监督组的工作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为937.72万元,减支180.94万元,同比下降16.2%,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下降。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思南县纪委监察局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思南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937.72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3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6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支出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 937.72万元,均为县本级支出,主要安排在以下方面:基本支出935.89万元,占总支出的99.8%;项目支出1.83万元,占总支出的0.2%,项目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万元,占总支出的0.2%。
(二)支出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935.89万元,是用于保障委局机关、乡(镇、街道)纪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和派驻派出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
(1)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县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人员经费657.67万元。
(2)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192.25万元。
(3)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县相关规定核定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85.97万元。
2、项目支出1.83万元,是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伤残抚恤(项)支出1.83万元。是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1%,主要用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区县纪委来我县调研、工作交流的公务接待支出。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50%,主要是按2016年度决算进行预算。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50.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3%,因2016年全省进行公务用车改革,施行发放公车补贴,故2016年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
我县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并未分配到我委局,目前这两项经费预算暂无数据。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思南县纪委监察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委局机关、下属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委巡察办、28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用于保障其相关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