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思南县纪委监委网!
中共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  作者:思南县纪委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17-01-05  点击率:918  [我要打印]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有效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思南县地方海事局(思南县航务管理局)局长杨权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月,在杨权奉任思南县地方海事处处长期间,经杨权奉签署“同意发放”意见后,原思南县地方海事处以职工福利和加班补贴的名义造册发放津补贴21726元,其中杨权奉个人领取4457元。2016年12月,县纪委给予杨权奉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所涉违纪资金21726元予以收缴。

二、思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原所长冉启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冉启武在任县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所长期间,每年春节在办公室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铜南驾校穆××礼金1000元人民币(以下同币种),共计4000元。同时冉启武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行为,2016年11月,县纪委给予冉启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所涉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思南县大坝场镇坪山村支部原书记杨秀福违规收受礼品问题。杨秀福在任大坝场镇坪山村支部书记期间,以帮助农户办理土地使用证为由,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收受村民余××价值人民币840元的福贵烟二条和价值120元的红牛饮料一箱。同时杨秀福还存在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2016年12月,县纪委给予杨秀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所收礼品折价960元予以收缴。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的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作者:思南县纪委
编辑:网站管理员
上一篇:思南县开展领导干部承诺廉洁过节活动
下一篇:思南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四风”专项整治行动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IE8请在"工具"选项采用"兼容性视图")
ICP备案号:黔ICP备2022009842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52062402000118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技术支持: 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