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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整治乡镇“滥办酒席风”促乡风文明
来源:县纪委  作者:何承德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日期:2016-03-01  点击率:308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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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治乡镇居民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思南县在20161月开展专题调研后,24日,出台《思南县规范操办酒席实施意见》,重拳整治居民操办违规酒,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劝阻违规酒席3000余户,现场叫停800余户。

界定酒席范围。为深入整治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城乡居民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明确操办酒席范围是结婚酒和丧事酒。除结婚酒、丧事酒以外的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结婚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或是由本人多年直接抚养的直系亲属)结婚,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为他人操办结婚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丧事酒席操办须是丧者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同一丧事只设一个礼金登记簿。丧者为鳏寡孤独人员的,由直接赡养者操办。同时要求操办婚事应简化仪式、文明操办,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所有乡(镇、街道)一律不准沿街、沿公路搭棚操办酒席,对影响交通或群众出行的,一律撤除。

明确申报程序。一是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嫁酒,结婚酒办理人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提前10天向所在组、村(社区)书面申请,经组、村(社区)审核同意并报所辖乡(镇、街道)备案后方可办理。丧事酒办理人须事先口头申报,在丧事结束后,10天内向所在组、村(社区)报告并在所辖乡(镇、街道)备案。村(社区)支书、主任直接在乡(镇、街道)审批办理备案。二是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按《铜仁市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管理办法》、《中共思南县纪委思南县监察局关于“四个严禁、六个一律”治理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通知》规定执行。

严明工作职责。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直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思南县规范操办酒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规范操办酒席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问责。二是县直各工作部门(含驻思单位)对规范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操办酒席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抓好工作部署、宣传教育、任务分解,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操办酒席行为,对违规操办酒席的须及时制止、严肃查处。三是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范围内规范操办酒席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抓好工作部署、宣传教育、任务分解,并组建一支15人以上的整治违规酒席工作队伍,制定工作措施,与酒店、餐馆、茶室、农家乐、从业厨师服务队等签订《不承接违规酒席责任书》,对违规承接酒席的酒店、餐馆、茶室、农家乐、从业厨师服务队等进行处罚。建立健全规范操办酒席工作台账,督促所属村(社区)做好操办酒席审批登记备案工作。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受理辖区内违规操办酒席的举报投诉,组织整治队伍与各村(社区)开展巡查,对辖区内违规操办酒席行为进行整治。三是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规范操办酒席工作负直接责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组织群众签订不违规办酒承诺书。负责受理本村(社区)操办酒席审批工作,对符合操办条件的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操办条件的坚决取缔,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现违规办酒行为或参与违规酒席的,应及时劝阻并报告本乡(镇、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实行责任追究一是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聘用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铜仁市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管理办法》、《中共思南县纪委思南县监察局关于“四个严禁、六个一律”治理全县党员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通知》执行,视其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取消当年绩效考核奖金。二是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规酒席:包括赴宴、送礼、帮忙、请客、收礼、接待客人等行为,有参与上述行为的一律点名道姓曝光,并扣除其当年全部绩效奖金和所在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应分值。三是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我县范围内的外县籍人员)违规操办酒席或未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的,由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及城乡居民承诺书进行处理;对违规操办酒席收受的礼金一律没收并上缴国库,操办酒席用具全部没收。酒店、餐馆、茶室、农家乐、从业厨师服务队承接酒席时,对未索要《思南县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申报登记备案表》并留存备查的,视同违规承接酒席,按《不承接违规酒席责任书》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一律停业整顿。四是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的,除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外,并扣除单位当年全部绩效奖金,同时追究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是县委、县政府将治理城乡居民违规操办酒席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年度内发现并核实管理辖区内城乡居民违规操办酒席的,发现1-3起的,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纪委(纪工委)书记、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分别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发现4起的,除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外,并扣除该乡(镇、街道)年终绩效考核奖金的50%;发现5起及以上的,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纪委(纪工委)书记、包片领导、包村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并扣除该乡(镇、街道)当年全部绩效考核奖金。村(社区)的规范操办酒席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作者:何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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